沿河县纪委 “一案三会”制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时间:2014-05-27 22:02:16 点击:

沿河自治县纪委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态势,积极主动将案件查办工作融入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三转”要求,不断探索办案规律,探索建立 “一案三会”工作机制,着力寻求案件“底层”突破。

案前梳理分析会。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后,初核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案件线索认真分析,对案件可能涉及到的人物、环境、情节、程度及法律法规知识等问题进行梳理,做到案前有预案,有假设,有保障。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案情的复杂程度等情况来确定调查组的组织形式和协办部门。在初熟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调查组及时研究,制定调查方案,拟定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步骤、方法,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抓住已经提示的主要线索,从违纪行为的起始阶段查起。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划出以重要环节,选择突破口,确定调查对象,从而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案中讨论调度会。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组及时召开案情讨论调度会,分析调查中所掌握的证据,前期调查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适当,方向是否正确,措施是否有效。确定办案人员是否需要调整充实。认真梳理在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实现了办案“零违纪”、“零事故”、“零申诉”目标,进而也降低了办案成本。调查过程中通过讨论,对案件进行了推理和判断,促进了办案人员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提升,也有效防止了错案发生。

案后总结整改会。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坚持对办结的案件进行总结,召开案件调查总结会,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办案人员的个案体验,回顾调查环节、证据调取中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重点围绕办案安全如何确保,办案质量如何逐步提升等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炼案件调查过程中值得发扬的经验做法和需要汲取的教训。对于办案中存在的重大、疑难、模糊环节及政策法规问题,搜集材料,查找有关“依据”,查漏补缺,为今后查办类似案件积累经验。案后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制定对策。办案人员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议,对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或类似案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案后总结会,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有利于办案新手成长锻炼,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严肃查办了38件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待结20件,涉及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30人,3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挽回经济损失106.2万元。(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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