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三举措收集案源线索

时间:2014-08-27 23:27:56 点击:

      今年来,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察局依托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汇总排查三项举措深挖案源渠道,创新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成效。

      群众信访举报中收集案件线索。该县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中挖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快速收集研判,并对其中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开展下访和走访活动,深入村寨走访群众,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处理、早落实,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案件线索实行扁平化管理,由分管领导和案件主办人一起分析案情,商定初查方案。目前,该县已受理各类信访件73件,办结62件,接访群众93人次。

       监督检查中收集案件线索。该县要求每个监督检查组在每次的监督检查活动中要带着办案的思维开展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案源线索,随身携带相机、笔录纸、印章等办案设备,对一些案情较小、线索清楚的案件采取现场取证,对案情重大、线索复杂的案件及时上报案件检查室。22个民生项目特派监督组积极行使独立办案权、巡查督办权、事项报告权、统一调配权等,采取专项督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督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体系,从监督检查中发现案源线索。目前,22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76件,正在办理38件,其中办结29件、立案10件,结案6件,党政纪处分8人,涉及金额10多万元。

       每月汇总排查中收集案件线索。该县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章,推行纪律检查月查月通报制度,对案件线索排查、管理及立案、结案等步骤作出明确规定,每月确定督查重点,由发现问题转向重视整改,及时梳理纪律作风检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并迅速处理,提高了案件线索排查的效率和准确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定期到法院、公安、检察和审计部门收集案件线索,实现执纪执法机关的力量整合与优势互补。从今年查处的自办案件来看,与检察院相互移交案源线索3件,由于措施得当、协调到位,已有2名违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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