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重拳整治村(居)民滥办酒席行为

时间:2014-04-22 20:15:49 点击:

日前,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的要求,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治理村(居)民滥办酒席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重拳整治村(居)民滥办酒席行为,以顺民意、淳民风、构和谐、促发展。

《指导意见》严格界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和生日酒(本人或者父母年满70周岁以及之后每增加10周岁,经申报审批,可以操办生日酒席。100岁以上可每年申办1次)以外,其他各类酒席都属于滥办酒席范围,禁止操办。

《指导意见》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治理”的原则,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村(居)民滥办酒席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和查处责任,村(居、社区)“两委”和监督委员会负具体责任。对村(居)民滥办酒席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截至目前,该县22个乡镇共查处村(居)民滥办酒席行为44起84人,作取消惠农政策处理53人,作停职处理、批评教育等处理22人,其中村(居)干部13人,处罚金3.1万元,现场制止13起,有效遏制了村(居)民滥办酒席不良风气。(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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