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设立“廉政账户”

时间:2014-08-22 23:25:14 点击:

        近日,本着教育、挽救干部的原则,万山区设立“廉政账户”,以网络、电视 、文件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了该账户。

        该 “廉政账户”适用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

        明文规定,该“廉政账户”接受干部职工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现金(包括收受的不能退回的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折价款)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收入;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代收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折价款;干部职工认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款项和实物的折价款;各单位收取的本单位干部职工上缴的现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折价款等。在组织对其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前30天(以银行提供缴款凭证日期为限),如数将所收受的违纪 资金等上缴“铜仁市万山区廉政账户”的,可作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的情节;未如实上缴,弄虚作假的,视为隐瞒和欺骗组织,作为从重、加重处分的情节。

        该区“廉政账户”将实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万山区纪委、区监察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询、调阅“廉政账户”资料、处理账户内资金,确保账户资金和账户信息安全。目前,“廉政账户”已收到多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现金等。(万山区纪委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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