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项整治“亮剑”奢靡之风

时间:2014-10-10 20:12:23 点击:

今年来,江口县纪委监察局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严控“三公经费”为抓手,着力整治办公房上的超标、车轮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和娱乐会所中的歪风,向顶风违纪者“亮剑”,诫勉谈话4人,立案查处3人,通报典型案例3例。

清退“超标办公用房”。县纪委牵头成立3个工作组,对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测量登记,建立办公用房档案,对超标办公用房的一律清退,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调剂使用。

遏制“车轮上的铺张”。出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车辆购买、管理、使用严格监督管控。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除值班用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封存,报县纪委备案。县纪委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暗访组,对全县范围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严控“舌尖上的浪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接待标准、陪同人数、接待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必须实行通知单、明细单、发票单“三联”入账报销,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纪检干部、经手人三方“签字背书”,便于事后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整合县公安、住建、文广、税务、工商、民宗等部门力量,具体负责会所歪风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处理意见,层层签订《党员干部不到私人会所活动承诺书》,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同时,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微博微信等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加强群众监督举报力度。

截至目前,该县共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1258平方米,清理超标公车12辆,压缩“三公经费”70余万元,2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娱乐场所。(江口县纪委  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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