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实施村务监督“三高”猛增

时间:2014-10-29 22:15:31 点击:

为全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江口县以村级财务监督、村务决策监督、村务公开监督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切实达到群众认可度高、支持率高、满意度高的“三高”猛增态势。

村级财务监督,群众认可度高。针对村支两委财务开支不太透明,村级财务一般群众监督不了、村干部自我监督不好的实际情况,该县创新村级财务开支程序,一改以往村支两委“大当家”说了算的局面。专门成立了以村为单位的财务监督小组,将财务监督小组事后审核改在事前参与审核,村内所有财务开支票据先提交村财务监督小组根据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审核,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入账报销后审核同意的票据村两委班子在每周例会上联签,切实做到群众心里有杆准秤。

“村干部办了什么事,花了多少钱,通过村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我们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呢”太平镇寨沙侗寨村民向村财务监督调研组一行人谈到。自该县对村级财务实行阳光政策,对经费开支原因、数量、金额、去向、经手人等实行经费阳光透明,让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的体现。使村务监督由过去侧重“单一理财”变为“全面过问”, 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了,村务监督工作更具实效性,群众的认可度得到了提高。

村务决策监督,群众支持率高。“现在,像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征地补偿款额度和集体资产管理等重要事项的决策都必须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没有村务委员会成员的签名和盖章,一律无效。”江口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谯勇同志如是说。村里一些重要事项的决策没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签字和盖章,等于无效。该县为了打击村干部腐败行为,全面启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里重要事务的决策不再是村干部说了算,村民代表也有公开参政、议政的权利。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委员会会议推举产生并对村“两委”工作实施监督的村级常设机构,下设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委员会一般由3至6人组成,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是村委会、村党组织成员和亲属不得担任。主要采取列席会议、收集民意、参与商议、提出建议、拿定主意、现场动议、民主评议、留下记忆形成八种方式实施决策监督。同时,确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三审三签”流程。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已在148个村小组一级设立并发挥作用。通过制度和流程的建立,有效防止了监督的随意性,维护了监督的权威性,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和群众支持率。

村务公开监督,群众满意率高。针对农村信访多发态势,该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当前实际,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路子,采取措施,使全县村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该县村干部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该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利用廉政文化进景区、进农村、开放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公开,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程序及具体要求和标准,重点围绕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等制定完善村干部具体行为规范,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截止目前,对村务工作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收到群众意见140余份,受理信访举报及上级领导交办件共69件,初核39件,立案查处32件,党政纪处分31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9人,一般干部8人,村干部8人,农民党员6人,已暂扣或收缴违纪款28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

同时,该县还建立动态运作模式。监督委员会在平时的工作中突破开放日定期模式,做到即时了解、即时监督、即时反馈,努力实现村民与干部的沟通桥梁作用。坚持重要事务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凡是涉及村民的事都要经村监会讨论通过;凡村内公益事业都按照“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运作。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制度、村民讨论决定村务大事,做到村村、组组、户户参与,规范村务公开台账。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和已经公开的内容印成“明白纸”,发放给村代表,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和工作方式,切实交给群众一本“明白账”。2013年该县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民意调查中,排名全省第23位,较2012年82位上升59位,全市第2位,较2012年第9位上升7位。(江口县纪委 符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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