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严把“三关”确保低保阳光运行

时间:2014-12-22 20:02:48 点击:

为切实规范低保资金运行,今年以来,德江县通过把好制度关、审核关、监督关,让低保真正“保低”和阳光运行。

严把“制度关”。该县制定并印发《德江县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德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做好全县城市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低保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乡镇受理低保申请登记制等制度。

严把“审核关”。该县对基层低保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进行分解细化,实行程序化管理,从申请到审批,到低保金的发放,形成一环套一环,环环有内容、环环有规定、环环有监督的低保管理体系,严格“程序错、结果错”的办事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民主评困和张榜公示。认真开展如何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在村民组或自然村进行公示,确保群众知晓,确保群众能够监督。对低保对象的评议、确认,推行“无记名票决制”,确保公正性。强化实名制管理,避免“张冠李戴”和冒领、虚领低保资金的现象。推行低保对象户挂牌管理制度,农户互相监督,实行“阳光低保”。

严把“监督关”。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成立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20个乡镇315个行政村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专项督查和“回访”。该县21个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对乡镇(街道)的低保资金进行专项监察,在每个乡镇(街道)均抽查15户以上,抽查面达100%,发送整改通知书29份,并对工作滞后的4个乡镇进行了约谈,扣除了相应的年终绩效考核分值,确保低保真正“保低”和阳光运行。2014年,该县共为94202人发放低保金115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金850万元,城市低保金300万元。(德江县纪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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