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严惩“灯下黑”再发力

时间:2014-09-18 16:46:24 点击:

 

 “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年以来,江口县纪委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解决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灯下黑”问题。近日,该县纪委惩治“灯下黑”再发力,一部门专职纪检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

为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该县纪委出台了《江口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要管住自己的“手、口、脚”,不准与调查对象、企业老板等“勾肩搭背”,更不能结成利益同盟,不准参与打牌赌博、出入娱乐场所等,切实做到等距离交往、零距离服务。

此外,该县纪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将家庭财产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延伸到了一般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婚丧嫁娶、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如实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把纪检监察干部遵守“规定”、纠正“四风”、自身作风作为一项监督重点内容,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4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贵州省江口县纪委  文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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