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主责  强化监督执纪
——石阡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在问责
时间:2014-12-27 12:49:35 点击: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县纪委书记,请您谈谈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认识?

郑丽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立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全面深化纪检监察领域改革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反腐败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要认清形势。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窝案串案有所增加,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的问题依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作为党内专门的执纪监督机关,我们必须改变顾忌甚多、掣肘甚多的局面,必须改变职能泛化、主业弱化的局面,必须改变监督不到位、力度不大的局面,聚集监督之责、专司监督之职,攥紧拳头,正风肃纪。

二要厘清职责。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党章》对纪委的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重申和清晰定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我们要坚决把这份神圣职责和使命承担好、完成好。

三要分清关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践证明,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就抓不住。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就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实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反之,纪委监督责任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因此,我们要通过严明纪律、查办案件、狠抓作风,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主持人:请谈谈石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郑丽清:近年来,石阡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抓作风,严厉查办各类腐败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势推进。

一是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委抓好反腐败斗争组织协调,为党委领导、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创造更好条件。今年,协助县委制定了《中共石阡县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抓好责任分解,督促工作落实;协助县委落实“一岗双责”,对44名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对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问责领导干部8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约谈2人。

二是狠抓监督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我们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职责定位,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今年,我县查处违反组织纪律1人、违反工作纪律33起35人、违反财经纪律1人、违反生活纪律2人,18人被党政纪处分;抓住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规督查和明察暗访,狠刹吃喝风、赌博风、办酒风等不良风气,发现问题122个、查处1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问责64人;对抗洪救灾开展监督检查,问责5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对清理出的74辆违规公务车按规定进行了处置;查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制定“三个开刀”整治方案,查处案件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问责1人;受理群众投诉机关作风问题3件,开展监督检查6次,实施效能问责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加大曝光力度,下发通报3期,通报违反作风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2起,曝光党员干部32人。

三是严厉查办案件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查办违法违纪腐败案件,是纪委的立委之本、履职之首。我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4件,与上年同期增长96.4%,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05件,同比增长105.8%,立案63件,同比增长10.5%,涉及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31人,农村党员26人。结案65件,同比增长27.5%,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开除党籍19人,开除公职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开展畜牧良种补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7件,立案调查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件1人,收缴违规资金3.77万元;开展家电下乡补贴专项检查,查出违纪资金954.3万元,已收缴680余万元;开展其他常规检查127人次,发现问题40件,立案查处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规资金12.64万元。

主持人:去年以来,中央纪委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请您谈谈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认识?

郑丽清:“三转”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三转”的目标,就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因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心退、实意转、切实改,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加强自身建设,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认真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今年,我县严格执行省纪委“三严守九严禁”规定和《铜仁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1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被清除出队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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