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3+X”会商制度提升信访举报案件质量

时间:2014-08-30 10:28:21 点击:

印江县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上出实招,实行信访举报案件“3+X”会商会审制度,建立“大案小案”集体会商会审机制,切实提高信访举报案件质量。

明确会商会审范围。今年初,该县制定了“3+X”会商会审制度。针对上级交办、县委县政府领导签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要求、群众反映强烈的四类信访案件,由分管信访工作领导、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加上调查组进行会商审查。 

把握会商会审程序。案件调查组汇报调查情况后,会商人员分别发表意见,重点对调查事项是否全面、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建议是否妥当进行会商审查。会商审查结束后要提出信访了结、补充调查、回访意见、建议立案、其他处理方式,建议立案的信访举报案件提交纪委常会研究。

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效率和质量是“3+X”会商会审制度的基本要求。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该县努力抓好效率、质量两个关键点。坚持特事特办,加快查办进度,在信访件补述中,不成案件在10天内办结,成案件在15天内出具补述报告,移送案件在30天内出具补述报告。

今年,该县已对受理的61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会商会审,提出建议立案23件,补充调查1件,信访了解37件,作信访了解中提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人、函询2人、信访谈话9人。(印江县纪委 向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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