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能任性

时间:2015-03-18 17:40:40 点击:

权由法定,权力属于公共财产,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之于民,不能为所欲为。有权不可任性,道出的是为政之要,就是告诫领导干部守规矩,恪尽本分,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反腐可以任性,但是权力的运用不能任性。有权不可任性,意味着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不能越界。一定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任何领导都要正视自己权力观,不得法外设权,科学决策避免武断专横。乱作为是任性,不作为是任性。权力不受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就是典型的任性。任性就是恣意放纵,任性就是不考虑后果,任性就是不择手段满足自己的欲望。领导干部得有规矩,有了规矩得严格遵守规矩,不能乱了规矩。管住权力“任性”,就要止住权力“乱作为”,“不作为”,这样才无愧于心、无愧于权、无愧于责、无愧于民。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切行为必须依法有据,谨慎用权、科学用权、依法用权、严以用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让民众清楚地看到权力运行的轨迹。目前仍有一些任性的掌权者,以“自我”为中心,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管的不去管、管不住,特别任性。该干的不干是任性,不该干的瞎干也是任性。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不可让权力任性。

  权力对应的是民众的期盼,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为官者必须在法纪框架内为人民行使权力。权有大有小,但无论多大多小都不能任性,最终还是要用到为民务实清廉上。心中高悬法纪的明镜,手中紧握法纪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紧紧扎牢制度围栏,坚决打掉全力寻租空间,避免领导干部决策出现徇私舞弊、滥用权力等腐败问题。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从制度上确保有权者不易任性、不能任性、不敢任性。恪守本分,摒弃“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告别上班混日子、“磨洋工”,不因位高而傲骄,不因权大而忘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受法纪限制的,好好掂量掂量,切莫任性而为。只有用一颗平常心面对各种诱惑,守纪律、讲规矩,心中装着人民群众,用手里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才能真正做到“不任性”。(松桃自治县委宣传部  戴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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