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四个“始终坚持”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时间:2015-04-15 10:59:44 点击:

今年来,玉屏县纪委围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建设,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始终坚持思想作风建设不动摇。围绕中央、省、市、县重要时事政治、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综合知识,包括党风廉政、案件查办业务、纪检监察相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开展“周一讲堂”,为全体纪检干部“充电”,始终做到把学习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坚持工作作风建设不懈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调查研究能力三个方面集中发力。切实把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要“上访”与“下访”相结合,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能。

始终坚持领导作风建设不减弱。一是主动做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做改进领导作风的带头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完善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查办案件、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是落实好监察领导班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形成班子成员之间、室与室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坦诚相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合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以民主促团结,以团结促和谐,进一步弘扬民主集中、促进和谐。

始终坚持生活作风建设不松劲。一是通过与干部签署责任状、谈话等形式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生活作风建设,时刻警惕和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防微杜渐,拒腐防变。二是在作风上有更高更严的要求,既要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也要在生活作风上过得硬。做到始终保持过硬的作风,进一步塑造纪检监察干部清政廉洁的良好形象,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玉屏县纪委 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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