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时间:2015-02-13 21:15:44 点击: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江口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12月9日,江口县德旺乡德旺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志违规操办乔迁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礼金150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2014年7月26日,江口县德旺乡坝溪小学校长田茂胜利用学校名义从2013年春季学期至2014年秋季学期,共截留资金44228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资金28516元,用于学校日常开支、购买办公桌椅等15712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个人违纪所得5460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自律意识,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整治“四风”问题,对春节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江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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