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纪委通报1起违规接受企业吃住典型问题

时间:2015-09-11 15:38:31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万山区纪委对区投资促进局2名干部违规接受企业吃住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5年4月8日,该区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洋平受广东省东莞市多赢五金有限责任公司的邀请,带领区投资促进局借调干部杨力前往该公司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刘洋平和杨力接受该公司4月8日中餐晚餐及住宿和4月9日中餐的安排,吃住的费用均由该公司支付。

刘洋平和杨力接受企业吃住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9月1日,万山区纪委监察局对刘洋平、杨力违纪行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静的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作出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纪律,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日常纪律教育与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着力在抓早抓小抓常上下功夫,提高干部守纪自觉。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等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万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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