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首次开展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

时间:2016-09-27 10:48:56 点击:

“冯支书,你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表填好了吗……”

“正在填呢,这次申报的直接责任人是我们村支书,我一定会端正态度,积极参与申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使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8月15日至10月15日,碧江区在全区首次开展村(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为今年底第十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申报对象是现任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全体成员,不包括派驻、挂帮任职人员。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基本情况;奖惩情况;收入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投资、入股、办企业情况;以及是否参与“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三强”(强揽工程、强拉强运、强行堵工)等行为。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对不如实申报、拒不申报的,由各乡(镇、街道)党委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待岗学习、取消相关待遇(含基本报酬、连任补贴、离任补贴、评先推优、候选人提名资格等)等处理;是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申报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申报工作结束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本次申报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并在全区通报。

“开展村(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目的是增强基层组织的透明度、可信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知情权、监督权,促使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区纪委主要领导如是说。(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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