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精准“亮剑”为民生资金“护航”

时间:2016-11-29 09:01:17 点击:

德江县通过堵源头、重督导、强问责等方式,不断强化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堵源头,扎紧制度笼子。对落实到该县的民生项目,通过发送“民生项目清单、告知函、提醒函、督促函”“一单三函制”确保民生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一单”,即民生项目清单。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定下发民生项目清单,明确任务要求。“三函”,一是告知函,告知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民生项目划拨、分配、管理和监督,定期填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对发现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填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表》;二是提醒函,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主管部门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民生项目资金等行为的,适时向主管部门发送提醒函;三是督促函,对于履行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使用和跟踪督查不到位的,经提醒后仍未改进的,及时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发出督促函,要求限期整改,同时予以约谈和通报处理。目前,该县已向30个民生项目主管部门下发了任务清单,向主管部门发送告知函、提醒函、督促函60余份。

重督导,描深纪律红线。该县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民生监督组,研究制订了《德江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并提出“民生监督零距离、问题受理零障碍、案件查处零容忍”的“三零目标”。在各乡镇聘请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责任意识强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或者是退休在家老干部为民生项目义务监督员,监督员通过电话询问征求民生项目实施意见、上门走访了解民生项目诉求、参加民生项目座谈会、参与民生项目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目前,民生监督组先后对畜牧良种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农村危改补助、集体生态林补助等15项涉农资金开展专项监察。

强问责,注重结果运用。该县出台《德江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民生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将乡(镇、街道)纪委、县直派驻纪检组查办民生案件情况纳入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德江县民生监督“六个一”活动方案》,即抓好一项民生资金专项监察、召开一次民生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一批民生资金违纪案件、落实一个民生监管问题整改报告、开展一次民生监管部门问题质询、进行一次民生资金监管民主测评,促使民生监管部门和民生监督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印发《德江县民生资金专项监察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对履行监管职责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导致本系统本行业反复发生民生资金腐败问题,或者对发现的民生资金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实行“一案双查”。截至目前,该县共发现民生问题1028个,立案348件,党政纪处分363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德江县纪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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