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四个常态化”严防“灯下黑”

时间:2016-12-14 14:47:08 点击:

为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玉屏县践行“四个常态化”,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严防“灯下黑”。

践行考核常态化。5月4日,玉屏县纪委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乡镇民生监督组、纪委监察局派出(驻)机构2016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规范管理、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宣传等工作考核,采取平时台账管理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

践行三转常态化。针对上转下不转,外转内不转的问题,玉屏县纪委狠下力气,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职能的监督检查。6月12—15日,县纪委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县6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33个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2名“三转”不到位的纪检干部进行了约谈。

践行约谈常态化。6月3日,玉屏县出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方案》,循序渐进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约谈,从约谈中监督,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截止目前,玉屏县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预防提醒谈话90人次,纠错诫勉约谈1人,问责处分约谈2人。

践行问责常态化。玉屏县纪委始终坚持“零容忍”,以更严更高的标准要求纪检干部。目前,分别对2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3名违反廉洁纪律的纪检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玉屏县纪委  缪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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