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十个严禁” 重申“五一”“端午”期间
工作纪律 
时间:2017-04-28 16:37:09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成果,近日,铜仁市纪委下发《通知》,重申“五一”“端午”期间有关工作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明确“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名义公款吃喝、互相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做好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守牢纪律底线。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崇廉拒腐。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节日腐败”行为。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铜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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