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行时】做足问题线索移交“功课”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12-15 08:47:24 点击:

走进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看到线索管理员范茂湖忙得满头大汗,正拿着一个个档案资料,对着电脑上的案件线索台账进行仔细核对……

“这些问题线索都是要移交给即将成立的监察委的,我要再仔细核对一遍,登记造册,列出清单,确保交接时做到核对无误、手续齐备、签字留痕。”范茂湖说道。

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战役打响后,贵州省及时出台《贵州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线索移交处置工作及案件办理衔接方案》,明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领导关系转隶为时间节点,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转隶前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已经立案、尚未办结的案件,按原有工作程序继续办理;转隶后新立案调查的,按新的领导关系由监委审批办理,确保线索移交不遗漏一件、不流失一件、不泄露一件。

“其实,这个工作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安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勇介绍说,早从4月起,根据上级安排,安顺市检察机关便启动了相关问题线索和积案的清理工作,要求县区检察系统提前谋划和准备,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打牢基础。“在十九大明确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后,我们又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季度工作分析会,对问题线索和积案清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确保问题线索交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据悉,该市反贪部门共集中统一梳理出问题线索117件并全部完成登记造册,反渎部门积存问题线索及所立案件也已于11月底全部处置完毕和侦查终结。

为确保过渡期工作的连续性,贵州省坚持谋在前、思在前、干在前,深入细致做好线索移交工作。省纪委书记夏红民多次深入市(州)县(区)督导各地改革试点工作,就问题线索移交与处置情况提出具体要求。11月3日,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黄文胜带队赴省检察院开展调研座谈,听取省检察院对线索处置的意见建议并共同协商工作措施,为下一步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打牢基础。

同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在为后期工作的无缝对接周密准备着,铜仁市成立由市纪委分管案件监督管理的常委任组长,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执纪监督和审查室和市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线索移交工作小组,明确移交时间、人员、程序和要求,着力细化任务、压实责任。贵阳市纪委在明确移交范围和移交程序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准私自留存、不准向外泄露、不准违规迟滞”的“三个不准”原则,严防问题线索等重要信息资料遗失、损毁或发生失泄密事故。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丝不苟传好线索‘交接棒’,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扎实推进。”贵州省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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