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时间:2017-09-01 15:53:04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省、市“禁酒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江口县积极开展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宣传动员。一是县委带头示范专题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严格遵守执行省、市“禁酒令”,安排部署全县自查自纠工作,做到知规守纪明底线。二是通过文件、会议、门户网站、手机报、微视江口等传统和现代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为此次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营造良好氛围,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肃立严禁违反市委“禁酒令”的高压态势。三是把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纠“四风”有效手段来抓,并纳入2017年江口县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出台了《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集中排查整治内容、时间节点、范围、标准等进行了细化和说明,列明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建立集中整治排查台账,以单位为号实行对账销号,截至8月30日,全县95个单位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过程中,各单位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针对本单位剩余的酒进行了封存。三是纪委(纪检组)督促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进行对照检查,有效防止个别单位逃避监督。针对对照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涉嫌严重违纪的,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严肃追究责任。

精准执纪监督,严明纪律和规矩。一是县委出台了《关于开展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和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督查的通知》,抽调纪委精干力量组成四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四个专项督查组共督查单位37个,发现涉嫌违规饮用酒问题线索6个,其他“四风”问题5个,立案党政纪处分1人。二是将此次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作为第三季度“两个责任”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日常台账中扣除相应分值。

截至目前,全县95个行政企事业及人民团体等单位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封存白酒散酒215斤、瓶装酒198瓶,立案党政纪处分1人。(江口县纪委  安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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