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五举措”让“禁酒令”落地生根

时间:2017-10-24 19:43:06 点击:

今年来,思南县通过学习教育、明确责任、宣传引导、排查整治、检查执行“五举措”执行“禁酒令”,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树立机关形象、密切干群关系,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均得到明显提高。

学习教育到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及时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禁酒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迅速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让“禁酒令”落地生根。

责任明确到位。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禁酒规定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执行禁酒规定,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宣传引导到位。通过《思南报》、思南电视台、明珠思南微信、思南手机报、思南县纪委监察局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精神,确保做到人人知晓,不留死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严执行禁酒规定,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让公务活动不饮酒成为全体干部的自觉行动。

排查整治到位。结合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今年1月以来购买消费白酒及库存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和整改纠正,做好库存盘点,逐一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截至目前,该县库存993瓶瓶装酒,294斤本地散酒,除了机关事务局商务接待用酒,其余单位已对库存的酒进行了封存。

检查执行到位。县纪委会同两办督查室、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组,明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禁酒令精神情况,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是否有党员干部在夜宵摊点酗酒,确保禁酒纪律执行到位。遇到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严格实行一事一审批并报县纪委备案后方可使用。9月1日以来,县纪委共收到用酒备案3批24瓶酒(茅台迎宾酒)。(思南县纪委  何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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