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做好“六个结合”发力专项监察

时间:2017-09-21 17:34:27 点击:

近日,沿河自治县成立22个专项监察组启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专项监察工作,专项监察组坚持六结合,力求民生监督成效最大化,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坚持专项监察与“回头看”相结合。注重工作统筹结合,确保专项监察和“回头看”工作协调有序推进,防止出现顾此失彼、打乱仗等现象。通过“回头看”发现专项监察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监察方式方法;要以专项监察方式方法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回头看”达到预期效果。

坚持查处问题与开展责任倒查相结合。既要严肃查处专项监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又要严肃开展责任倒查,深挖问题背后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和其他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坚持宣传发动群众与开展专项监察相结合。广泛宣传民生监督,提升群众知晓率,调动群众主动参与民生监督的积极性,以接访、走访等形式听取和收集群众反映意见,全面掌握专项监察实施情况,切实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有效提升专项监察的针对性、有效性。对民生领域查处的案件和问责结果,实行在案发地或问责对象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专项监察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巡察办与民生监督室、巡查组与民生监督组要探索建立专项监察与巡察工作协调衔接机制,依托巡察工作拓展专项监察问题线索来源。对巡察发现的涉及专项监察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结合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一并开展核查,推进专项监察深入开展。

坚持抓早抓小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需要,对专项监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开展责任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发挥查处问题的导向作用,不断营造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积极作为的政治生态环境。

坚持深化成果运用于推动民生监管相结合。不断深化专项监察成果运用,把开展专项监察的落脚点放在推动民生监管工作上。要对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开展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等形式,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好民生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沿河自治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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