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出台考核办法规范管理纪检干部

时间:2017-03-30 19:34:45 点击:

近日,万山区纪委出台《万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从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优化绩效激励、严格落实惩戒等方面,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夯实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细化工作目标

“做好信访举报接待和录入工作,漏录、错录一次扣2分……”、“加强内宣工作,及时向市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信息不少于30篇,未完成信息写作任务少1条扣1分……”。通过数字化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板块式细化各室工作内容,确保每项工作都具有可操作性。

“按照‘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对口帮扶户的帮扶工作,制定好帮扶计划和措施,因工作失职和帮扶不力被省、市、区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室在完成自身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完成委局机关的共性目标任务。

明确责任分工

“作为委局的共性工作目标,年度宣传工作任务未完成,少一条扣室负责人1分,直到扣完为止。”

委局机关从常委到各室主任、到一般工作人员,层层都明确岗位责任,根据干部职责分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每个职务相对应的职责和权限,把干部职责任务量化成考察项目,做好“三定”工作:定工作目标、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人员。分级分类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实行按“单”管理,逐一跟踪落实。

优化激励机制

把干部经济待遇与完成目标任务、学习任务、岗位履职情况相结合,在兑现年度目标考核奖金时,突出奖勤罚懒,按照三个等次实行二次分配。

同时,注重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坚持促进奖励机制的多元化,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护作风正派的干部。对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定为一等奖的党员干部,优先推荐作为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作为提拔、交流、晋级的后备人选,让优秀纪检干部脱颖而出。

严格落实惩戒

“对未按时报送工作计划的科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在委局机关内部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干部年终绩效考核扣分依据。”这是2月13日,万山区纪委下发的第一期内部通报的部分内容。

建立完善干部惩戒制度,结合干部贴标·亮牌、工作任务派遣等制度,对工作中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履行不当、违规违纪的不同情形,列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书面检讨、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转岗、免职等惩戒方法,促使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厉问责干部失职渎职、作风不正等行为。(万山区纪委 万勐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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