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严管“自己人” 防止“灯下黑”

时间:2017-03-30 19:57:23 点击:

今年来,沿河自治县纪委狠抓自身作风建设,对委局干部作风实行常态化管理,不断拧紧 “螺丝钉”,坚决防止“灯下黑”,锻造一支素质好、作风正、效率高的纪检‘铁军’。

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召开工作纪律专题会议,落实各科室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思想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坚决纠正作风散漫、责任意识差、工作效率低和服务意识不强等不良现象。委局严格实行考勤登记和去向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是请事、病假要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等现象。加强内部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由办公室和干部监督室负责日常考核监督工作,对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执纪严监管,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案管、审查、审理三方互制和协作,确保办案安全文明依纪依法。年终采取实名评议的方式,对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划定“优、良、差”三个等级,以促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利用纪委网站、微信、QQ、电子邮箱、网络舆情反馈等平台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通过明察与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止“灯下黑”情况发生。(任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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