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三个注重”提振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

时间:2017-10-19 15:19:12 点击:

日前,石阡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着力于抓常规、抓执行、抓业绩三个层面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全面提振纪检监察干部的精气神。

注重抓常规,让纪检监察干部善服务。《规定》专门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单位组织的理论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等常规工作开展方面作了要求。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着“铁一般的信仰和信念”,始终如一以认真的精神,把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一步步、一点点、一招招精心做好每一个“规定动作”,打好“向常规要精品”的组合拳。对本职工作做到不等、不靠、不拖、不懈,对集体活动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对领导交办的事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注重抓执行,让纪检监察干部有担当。《规定》集中对领导要求、工作安排、净化生活圈以及请销假等方面作了规定。让纪检监察干部从“不忘初心”党性觉悟的高度来认识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应该担当起的责任,做到时时刻刻讲政治,时时处处讲奉献,工作中讲担当、生活中守规矩。同时,让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保持“不贪不腐”的气节。不该到的场所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沾,不该讲的话不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有效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雷厉风行、言行一致、果敢担当”的干事创业热情。

注重抓业绩,让纪检监察干部有作为。该项《规定》侧重对委局之间工作管理、业绩排名情况作出规定。对管理松散、工作拖拉、业绩排名靠后的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以此倒逼工作的推进落实。让每个干部时刻保持着“箭在弦上、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只争朝夕“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斗志,以“业绩”促“真抓”,以“实干”出“实绩”,彰显“追求卓越、事竞一流”的工作风格,展现有位有为的人生价值。

该《规定》内容共10条,专门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应当遵循的言、行、举、止作了明文规定,并与每月个人绩效奖金挂钩,切实让纪检监察干部有章可循。(石阡县纪委  兰冲  雷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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