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用勤政廉政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争做人民好公仆,为“一区五地”建设作出新贡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为确保评选宣传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宗旨
活动主题:争做勤廉表率 共谱黔东风采。
活动宗旨:通过开展评选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直机关工委、铜仁日报社、铜仁广播电视台、铜仁网站。
三、活动安排
(一)评选对象
从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评选勤廉人物先进典型。
(二)评选标准
勤廉先进人物要符合“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认真遵守党章及《廉洁自律准则》等勤廉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勤政廉政方面事迹突出。
1.政治坚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地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作风优良。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慎言、慎权、慎友”,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优良。
3.纪律严明。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4.勤政为民。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赢得群众广泛赞誉和拥护。
5.恪尽职守。责任意识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工作任务,所在地区或单位工作居于全市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6.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名额产生方式
本次评选产生12名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初选名额分配如下:
1.各区(县)党委各推荐候选人2名;
2.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各推荐候选人1名;
3.市直部门共推荐候选人2名(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统一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市直机关工委评选后向领导小组推荐)。
4.从初选的24名候选人中,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评选方式,评选出12名勤廉人物先进典型。
(四)评选步骤
铜仁市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于2017年5月启动,至2017年11月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推荐初审、投票考察、评审公示、广泛宣传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5日—6月10日)
下发评选宣传活动通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推荐初审阶段(2017年6月11日—8月11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和公示。市直各部门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候选人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直机关工委评选(联系人:李雪阳;联系电话5205620;传真:5223042;电子邮箱:dzgwxjb@126.com)。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和市直机关工委于2017年7月25日前向市评选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苏畅才、张继军;电话传真:5227982;邮箱:1181568399@qq.com)报送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候选人名单和相关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候选人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包括: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候选人近期一寸彩色标准照2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说明;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语言生动,能充分展现先进人物高尚品格,见人、见细节、见故事,具有感染力。字数在4000字左右)。
3.投票考察阶段(2017年8月12日至9月12日)
在“铜仁网”和“微铜仁”等市级媒体设立铜仁市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专区,公布24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公众投票。同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考察组,通过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4.评审公示阶段(2017年9月13日—9月20日)
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考察了解情况,由领导小组评出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并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监督。
5.广泛宣传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
撰写先进事迹材料、拍摄宣传片,在市级媒体上对入选的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进行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报道。10月上旬举办市级宣讲会并颁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家的市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城区相关人员参加,并适时组织宣讲团到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开展巡回宣讲。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铜仁市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宣传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智敏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陆鸿登 市纪委副书记
汪 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李 亚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姚向东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于 红 市纪委常委
龚晏彪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彭 江 市纪委组织部部长
唐永湖 市纪委宣传部部长
闫相雨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李冰玲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高西法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
王能方 铜仁日报社副总编辑
王全香 铜仁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
卢相希 铜仁网站策划部主任
评选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宣传部,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办公,具体负责评选宣传活动日常工作。
(二)工作经费
1.举办市级宣讲会所产生的经费据实向市财政申请解决。
2.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宣传资料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承担,到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宣讲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地各部门解决。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树立和宣传勤廉典型,对于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各区(县)党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积极组织好评选宣传工作,确保整个活动顺利进行。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勤廉人物要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征求政法、公安、审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推荐上报,确保推荐质量。
3.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评选宣传活动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评选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4.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评选宣传工作时间进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评选宣传阶段性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