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综述

时间:2017-10-12 17:16:02 点击:

  十八大以来,松桃苗族自治县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持续发力加压,“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列明、列细“两个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内容具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可辨、责任追究有据可依。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共对9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加大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夯实民生基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开展“三个开刀”专项整治活动,处理57人。成立27个民生监督组,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学生资助金、“一事一议”项目、农村人畜饮水等14项专项监察,共立案785件,办结626件,党政纪处分700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12.931万元。制作2127块阳光村务“白黑板”,强势推进村务公开。
  持续正风肃纪,纪律约束刚性有力。建立县委巡察工作制度,开展3轮巡察工作,巡察18个单位,发现问题121个,转立案7件。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干部职工累计431人(次)被纳入重点管理。腾退办公用房6476.83平方米,处理超标超编公务用车122辆,清理滥发补贴奖金8481万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从严开展“四风”督查,问责处理530人次,党政纪处分155人。
  坚持严肃执纪,高压态势持续强化。着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本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662件,上级转交办共813件。持续强化惩贪肃纪的高压态势,共立案878件,党纪政纪处分78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7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77万元。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处理方式,共约谈了3929人次。
  狠抓宣传造势,廉洁氛围更加浓厚。组织领导干部讲廉课290余场次,组织领导干部到法院参加旁听17场次,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0余场,宣布纪律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186场次。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贪之祸》、《楠竹苗上的蛀虫》、《任性的代价》、《深山馋鼠》,在各级媒体刊载3000余篇外宣稿件,多形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06起。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题宣讲活动,宣讲范围涵盖所有部门及乡镇(街道)。
  从严监督管理,执纪底气逐渐增强。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加强内部监督。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规程》、《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化、明确了工作任务指标、工作程序、完成时限,实行工作台账月报告月检查制度和负面清单扣分制度。不怕丢丑、绝不护短,提醒、诫勉纪检监察干部27人,党政纪处分5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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