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通报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时间:2018-04-26 09:13:35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责任的落实,铜仁市纪委对查处的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坪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段建良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段建良在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大坪场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罗某某和该镇尖岩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孙某某以松桃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名义向该县人民政府虚报百合种植面积660亩,套取补助资金人民币33万元,罗某某和孙某某分别受到纪律处分。2018年2月6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段建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德江县农牧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应龙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德江县农牧科技局下属单位德江县国营良种场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余加贵,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等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分。2018年1月19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周应龙被诫勉谈话。

3.思南县枫芸乡党委书记梁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梁源在任枫芸乡党委副书记,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期间,时任枫芸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田华军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国家民生资金流失受到党纪处分。2017年12 月28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梁源被通报批评。

4.思南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代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罗代标在任思南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该局党组成员、农村公路管理局(县路政大队)局长(大队长)冉杰,因违规收受工程承包商及本单位职工等高档烟酒及拜年红包累计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和违反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受到党纪处分。2017年12月28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罗代标被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 ,带头遵纪守法,严抓班子,带好队伍,严明纪律规定,敢于较真碰硬,强化正风肃纪。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用好问责利器,强化“一案三查” ,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要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巡察移送和反馈问题、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脱贫攻坚战等重点,严肃问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对不敢问责的要再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好震慑警示效应,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铜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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