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重申“五一”“端午”工作纪律

时间:2018-04-28 12:02:3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铜仁重申“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名义公款吃喝、互相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重申同时强调,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做好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守牢纪律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决查处“节日腐败”行为,做到以“零容忍”的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铜仁市纪委监委  袁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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