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打好问责“板子” 挑起责任“担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6-05 08:46:35 点击:

“没想到,监督单位干部违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礼金被查处,纪检组组长也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铜仁市石阡县扶贫办多名干部因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礼金被查处,原纪检组组长徐益曼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紧紧盯住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不力这个症结,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树立起“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9个党组织、59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11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要推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最大限度激发责任担当和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说。

在实践中,贵州省纪委监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开展问责,既旗帜鲜明鼓励党员干部敢闯敢试,大胆改革创新,又对不担当、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追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罗甸县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缓慢,在开展责任倒查中,经调查确认,责任人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都按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是因为土地纠纷、天气等客观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罗甸县委、县纪委决定对2人免于责任追究。

铜仁市松桃县大坪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段建良对分管工作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大坪场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罗某某和该镇尖岩村村委会主任孙某某违规套取补助资金33万元。2018年2月,因履责不力,段建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毕节市大方县凤山乡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漠视群众,导致移民安置点建设工程完工后长期不通水电,原定搬迁对象中部分不愿搬迁,已搬迁农户稳定不下来等问题,该乡党委、政府被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乡党委书记、乡长等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责必追责。”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那些看不清形势、担不起责任的“梦中人”“老好人”,就要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无论是党委、纪委监委还是职能部门,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通报曝光就通报曝光,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尹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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