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带队到石阡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时间:2018-06-07 16:13:58 点击:

6月4日至6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智带队对石阡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督导。

张智到石阡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督导组召集该县在家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召开见面会,张智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的目的、意义、重点和工作措施进行了说明。石阡县委副书记周迪代表县委作了表态。

督导组对石阡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验,重点查看了县委班子成员“记实手册”及“两个责任”层层约谈情况,并实地抽查了中坝街道和甘溪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询问。督导组对石阡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督导工作座谈会上,石阡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导组对“三公”经费、出差费、公务卡使用监管以及吃空饷、规范津补贴等工作进行了询问,并要求四大办要对四家班子领导使用公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提醒。  

张智要求,一是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责。要对本单位本系统所承担的职责进行梳理,弄清责任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该自查自纠的要自查自纠,该监督检查的一定要开展监督检查,不能不管不问,更不能违反规定或滥用权力。二是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不能推诿扯皮。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及时整改,该沟通、报告的要及时沟通报告,该移交给纪委监委的必须及时移交。三是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主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不能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要学会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和主管领域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制度,并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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