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个到位”夯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8-03-29 22:52:16 点击:

为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江口县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责任分解、检查考核、监督问责”四个关键环节,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上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十九大以来,江口县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6个,领导干部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

学习宣传到位。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汇报会、研讨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大家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会、县纪委全会等全县性的重大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纪委书记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专题强调,激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

责任分解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列出党委30项主体责任和纪委7项监督责任,并明确县级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具体抓落实。围绕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行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

检查考核到位。坚持把检查考核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措施,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通过日常检查、半年巡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切实强化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充分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述责述廉述德对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测评,将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表彰奖励优秀单位,通报批评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

监督问责到位。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追责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重惩,形成震慑,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自觉做到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不违规操作乱办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安炼 赵应江)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