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创新建立“提示函”压实主体责任

时间:2018-08-17 09:31:27 点击:

“县政务服务中心,你单位要及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开展部门、事项进驻政务大厅。二是对乡镇(街道)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监督检查”。这是石阡县纪委监委创新建立“提示函”制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石阡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创新建立“提示函”制度,定期对县委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书面提示,及时了解掌握县委领导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落实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同时要求被提示单位或个人必须签字确认,切实做到工作留痕、雁过留影、问责有据。

“这种工作方式好,既提醒了我们工作存在的不足,又为我们开展日常工作指明了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收到提示函后说。

截至目前,该县共发出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函”59份,提示县委领导31人次,提醒相关职能部门28次,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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