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四个强化”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时间:2018-11-20 14:56:16 点击:

       今年以来,碧江区纪委监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教育扬清风。将普纪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专题谋划研究,坚持普纪与普法结合,促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形成“学纪明纪知纪守纪”的浓厚氛围。在全区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展,参观警示教育展达3000余人次。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运用媒体开展教育。充分利用碧江区人民政府网、碧江廉政微信公众号、碧江区纪委监委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跟踪转载党纪法规知识,传递碧江廉洁声音。截至目前,发布微信1027条。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发送廉政短信,为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1至10月发布廉政短信2500余条。

       强化监督抓要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作风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整治不正之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1至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起18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曝光6起14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截至目前,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3人次,占68.8%,第二种形态处理90人次,占27.8%。 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2.2%。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1.2%。

 强化震慑促整改。始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要求,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发挥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1至10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件(次),立案130件,结案104件,党纪政务处分101人。同时,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作为惩处重点,快查快办,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通报批评203人次,提醒谈话52人次,诫勉谈话29人次。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对违纪案件及时开展“一案一整改”,倒逼案发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用身边人身边事当头棒喝,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截止目前,已开展“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活动8次,公开案情8个,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0余人。

       强化队伍提素能。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刀刃向内,强化自身监管,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暂行规定》、开展廉政谈话等,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强化刚性约束,以外在监督促进内在自省,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同时,通过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每月固定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上讲堂”主题教育活动,由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登台讲课,极大地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动能,有力地推动了区纪委监委队伍融合。目前,专题教育活动已举办6期,6名纪检监察干部登台授课,参加听课纪检监察干部达600多人次。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行为“零容忍”,严防“灯下黑”。今年1至10月,全区共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案件1件,处分1人。(碧江区纪委监委 张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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