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三举措”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时间:2018-04-18 22:03:41 点击:

近日,江口县纪委监委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细则,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坚持统筹推进。专门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强化督察督办,对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委机关各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的“分级体系”监督工作格局,着力消除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果,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突出重点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盯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盯紧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盯紧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注重工作成效。结合近期出台的《江口县第三轮“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县委正式启动的第四轮巡察,访村寨、巡部门,开展线索“大起底”,广泛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巡察作用,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筛查,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确保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真正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江口建设“风清气正净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江口县纪委 向前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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