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四个强化”淬炼执纪铁军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11-27 11:39:58 点击:

      今年以来,松桃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四个强化”淬炼打铁人。今年1至11月,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个,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2人,全县通报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
 
       强化教育,提素能。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支部学习等不同形式,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政治学习,加强对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会议精神的学习,并强化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剖析会,对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律意识。
 
       强化督查,重落实。强化对年初重点工作承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各乡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两委机关各室,坚持将年初重点工作承诺作为督查清单和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对标对表逐一销号,逐一验收结果。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逐一签订《廉政承诺书》。
 
       强化纪律,严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清理自己的门户,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加大日常谈话提醒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规范行为》《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会圈,要求在工作时间以外不得违反从事与身份、职业影响相关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行为规范。
 
      强化结果,细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台账管理、年终评价的原则,实行扣分和加分制。将委机关班子成员以及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委巡察办干部职工(含借调人员),进行集中统一考评,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公示,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选拨任用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工作关系不在纪委监委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监委将考核结果反馈所在单位,责成所在单位根据加或扣分情况加或扣相应绩效目标奖金并交县纪委监委;退休干部职工按照全县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截至目前,有13名纪检干部被扣除绩效分值共计30分,加分情况年终统一核算。(松桃县纪委监委 陈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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