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铜仁“一案一整改”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8-22 17:25:51 点击:

“以后,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负责,要学懂弄通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日前,贵州省铜仁市纪委监委在市国土资源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局杨某在工作中违规签批某公司采矿权延期申请的违纪事实以及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同时深刻剖析了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这正是铜仁市纪委监委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时实行“一案一整改”,做足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办一个案件、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批行为、警醒一片干部、建好一套制度的目的。

铜仁市纪委监委规定,公职人员违纪被处理,案发单位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时,要做到“三个注重”。注重对个案进行剖析,深挖案件发生的症结及监督管理漏洞,一个月内形成用于宣传教育的案例剖析材料。注重形成专项整改方案,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公开。注重开展回访教育,除受处分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外,相关部门还应适时组织对受处分人及其家属亲友、领导同事进行回访,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新起航。今年以来,该市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300人次。

为推动“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铜仁市纪委监委还实行了“两公开”机制。首先是公开案情。案发单位党支部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时,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会上通报相关案情。凡有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受处分人主要违纪事实、案件相关情况、案件教训和案件反映出来的该单位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等材料提供给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其次是公开整改情况。案发单位“一案一整改”落实情况,必须在本单位、本系统、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前单位同事违纪,案情遮遮掩掩,大家一知半解,也不敢去打听,心里难免进行猜测,现在案情公开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以后工作中也能更好地提醒自己、告诫自己。”谈到案情公开,该市税务局干部刘勇坚感慨道。

此外,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用好用活“三会”推动“一案一整改”工作。该市纪委监委规定,处分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案发单位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党支部会,宣读处分决定书、通报相关案情;凡有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违纪人员主要违纪行为发生地的原单位党组织必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必须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领导逐一进行点评,班子成员作表态发言;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所在地方和单位必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以案为鉴、直击灵魂深处。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自重、自省、自警”,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在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后如是说。

“既体现组织关怀,又做到关口前移,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铜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秦锦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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