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时间:2018-05-25 11:31:41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万山区纪委对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万山区下溪乡副科级干部杨天银在“一事一议”项目中监管不力的问题。2012年,时任下溪乡财政所所长杨天银在负责监管下溪乡瓦田村“一事一议”连户路硬化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力,导致吴某某(另案处理)变卖项目物资,并将其中6217.14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杨天银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万山区敖寨乡中华山村支部书记李云兵在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中走过场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时任中华山村村委会主任李云兵在农村低保评审会议上,不认真履职、走过场,明知部分低保对象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却没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其取消,导致该村李某某、黄某某等19户“四有人员”家庭违规享受低保金。李云兵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万山区茶店街道办事处大元村支部副书记向洪武在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走过场的问题。2015年以来,向洪武在农村低保核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职、走过场,导致村民向某某死亡后,其子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19个月共计1592元。向洪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严以律己,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不断加大扶贫领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执行不走偏、贯彻不走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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