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时间:2018-06-26 17:43:28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万山区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铜仁市万山区扶贫办工作人员吴俊杰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2016年1月,吴俊杰在负责万山镇扶贫工作期间,履职不力,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万山镇犀牛井社区冲脚组组长杨XX将本应用于购买油茶树苗的2万元扶贫资金挪用于发放民工工资。2018年5月25日,吴俊杰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铜仁市万山区鱼塘乡高峰村原村主任姚令侵占“一事一议”项目物资的问题。2015年上半年,时任高峰村村主任姚令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把“一事一议”项目剩余4吨水泥(包括运费合计1524元)用于自家联户路及院坝硬化。姚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524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3.铜仁市万山区黄道乡丹阳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刘泽福在低保核查、评议过程中走过场的问题。2016年3月,刘泽福在2016年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评议工作中,不认真履职、不严把审核关、走过场,导致3名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人员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9492元。刘泽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3人违规领取的9492元农村低保金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和公职人员既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又要严格要求自身,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整改自身作风,有始有终,迎难而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严惩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公开透明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治理取得实效。(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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