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7-30 16:47:12 点击:

为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让查处“四风”问题不放松、不手软,时刻向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洁警钟,近期,沿河县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沿河县淇滩镇海事所所长任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7年6月8日,任华虚列0.3万元工作燃油支出,为其单位副所长殷美权报销个人手机购买费用。2018年7月12日,任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0.3万元收缴国库。

2.沿河县新景镇石界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侯朝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侯朝国在协助新景镇政府开展石界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危房改造对象田茂飞硬遵香烟1条(折人民币245元)。侯朝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侯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45元收缴国库。

通报指出,十八大以来,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实则践踏了纪律底线,公款姓公,一分都不能滥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自觉规范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及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八项规定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节奏和步伐,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上级纪委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仍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沿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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