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通报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8-01 15:15:55 点击:

近年来,为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松桃苗族自治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了系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相关领域突出问题。近日,松桃县将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木树镇虎渡村原统计员龙文汉违纪问题。2012年,荣鑫两厂出资458000元对虎渡村至小木村通村路菜风沟段进行改道,工程由县交通局职工马腾负责设计和组织验收。工程结束后,扣除税款24869元、支付工程费370231元,剩余资金62900元没有纳入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其中15000元被龙翠莲、龙绍成、龙文汉私分,每人分得5000元,另外5000元由龙绍成送给马腾作辛苦费,其余资金42900元被龙绍成个人占有。2018年2月,龙文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理。

2.长兴堡镇白果村党支部副书记石国荣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3月21日,石国荣在其任白果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期间,以个人名义向镇财政分局借款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利息。同年11月,县住建局下拨白果村2万元帮扶资金,石国荣领取后抵扣了自己向镇财政分局的借款,亦从始至终未将此事告知其他村支两委干部,有意隐瞒挪用资金的事实,2017年6月,石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款。

3.孟溪镇寨院村支部书记李廷祥违纪问题。2010年,李廷祥在本村三角岩组新田水井边新建房屋,未经群众同意占用集体土地50平方米,也未对群众作出任何补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李廷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寨英大水沟村原村主任杨政敬违纪问题。2013年5月,杨政敬从自己管理的村集体资金中取出4万元,用于自己购买皮卡车。之后,其利用在修建村委会时,虚开水泥、砂石等物资冲销所取4万元。2014年春节,杨政敬发生车祸,又从村集体资金中取出3万元,用于自己住院和车辆维修,该笔资金至今未归还。2017年6月,杨政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强调,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村集体及农民的利益,是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提和保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村务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跟上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铁面执法执纪,切实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杜绝和减少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松桃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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