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时间:2018-08-15 15:56:49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近日,万山区将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万山区黄道乡力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元树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危改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年5月,刘元树一是私自为其堂哥刘元x将本该享受低保户二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为低保户一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导致刘元x违规享受低保户一级危改补助资金22300元;二是擅自将罗x银的危房改造名额调整为其子刘x,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8300元据为己有。2017年 6月 13日,刘元树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8300元予以追缴。

2.万山区大坪乡白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柳碧槐侵占村级办公经费、变卖“一事一议”项目物资的问题。2012年上半年,柳碧槐将21000元办公经费以偿还修建白果村乐园组接边桥债务的名义据为己有,用于支付私人建房人工工资。2015年3月至2016年,柳碧槐在白果村三个“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运送水泥25吨(折合人民币10100元)、砂石49方(折合人民币3430元)给村民用于冲抵其个人借款;与驾驶员合谋变卖水泥和砂石,其中柳碧槐个人获利2500元。2017年12月20日,柳碧槐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柳碧槐上交的违纪资金37030元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以律己,严守党纪国法。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从严从重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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