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8-27 15:33:47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效预防和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德江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德江县财政局国资科工作员周永强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8月,德江县财政局国资采购管理科工作人员周永强、县发改局干部苏静、县教育局干部文跃忠、县交易中心干部高海凌、县职校副校长王明标,参与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县职校采购汽修实训室、农村医学实训室等设备到贵阳市、广州市、深圳市进行采购询价,期间每人各产生往返车费、住宿费、就餐费共计人民币2541元均由参与报价的深圳市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副总经理达某桥支付。2017年8月31日,苏静、文跃忠、高海凌、王明标4人回到单位后,先后在各自单位报销差旅费,苏静等4人分别用微信、现金等方式支付给达某桥垫付的2541元费用。2018年5月24日,调查组介入调查后,周永强才将2541元还给达某桥。2018年7月18日,周永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王明标、文跃忠、高海凌、苏静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2.德江县稳坪镇教办主任田仁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8月以来,田仁爱任稳坪镇教办主任期间,负责该镇教办的全面工作。田仁爱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母亲生日、本人生病、乔迁新居时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共计人民币2200元。2018年7月17日,田仁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2200元上缴国库。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紧抓实抓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的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德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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