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12-11 12:10:09 点击:

1.万山区高楼坪乡羊尾舟村主任梁巨宽侵占扶贫款物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梁巨宽在任高楼坪乡羊尾舟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建成并已报账的“一事一议”通组路项目,重复向乡财政分局申请报账5.03万元、领取项目水泥120吨(折合人民币3.34万元),共计8.37万元占为己有。2018年6月,梁巨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丹寨县排调镇方胜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德智挪用集体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彭德智任方胜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排耸村惠金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2017年,排调镇政府先后五次将39.64万元帮扶资金拨入排耸村惠金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账户,彭德智从该账户挪用资金6.03万元。2018年9月,彭德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挪用资金全额归还 。

3.黄果树旅游区白水镇把路居委会委员吴仕龙侵占低保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7年6月,吴仕龙在协助白水镇政府开展低保工作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将把路居委会低保户吴某某的低保卡留存在自己的手中,先后用该卡取钱13次共计1.9万元,除将0.2万元拿给吴某某的妻子外,其余1.7万元被吴仕龙占为己有。2018年4月,吴仕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侵占低保金已返还吴某某。

4.大方县长石镇杨柳社区主任助理赵朝正套取国家教育扶贫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赵朝正利用担任社区主任助理之便,违规将其妻和三个子女评为精准扶贫对象,后向长石镇扶贫办提供假离婚证,致使其妻和三个子女未被清退出扶贫系统,从而使其三个子女违规享受教育扶贫资金共计2.25万元;将其姑母赵某某上报为五保特困供养对象,使赵某某违规享受五保特困供养金0.21万元;违规收取7户危改户资金0.75万元用于通组道路硬化;违规将不愿按危改统一建房标准的陈某某户危改指标调给有安全住房的钟某某户,使钟某某户违规享受2万元危改补助。2018年5月,赵朝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资金予以追缴,违规享受惠民政策对象被予以清退。

5.望谟县乐旺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杨秀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 4 月,杨秀在制作危改资金发放清册时,不认真审核把关,将往年已获危改资金的杨某某等 4 户危改户重复造册,导致多发危改资金3.35万元;同月,杨秀在制作乐旺镇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清册时,将乐旺镇马某每月低保金0.039万元错写成0.369万元,致使马某在5个月内多领低保金1.65万元。2018 年 9 月,杨秀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多发资金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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