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建立信访举报“阳光”反馈机制

时间:2018-12-28 14:36:18 点击:

今年以来,江口县纪委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建立信访举报“阳光”反馈机制,积极搭建互动平台,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办结信访问题36件,反馈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6%。

实名举报,当面告知反馈。坚持以当好“群众贴心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信访件,认真落实“三告知一反馈”制度。对于实名举报,坚持做到受理告知、去向告知、承办告知、结果反馈,使反映人知晓受理、办理情况,让反映人有怨而来、满意而归。

匿名举报,召开会议反馈。对于匿名举报,且已查实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决定反馈与否。凡多人举报、群众意见大的,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由案件承办人采取召开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复,尽可能让匿名举报者知晓查处结果,从而减少重复信访问题。

网络举报,网上公开反馈。加强与网信部门的联系沟通,把网络舆论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处理涉及举报党员干部的帖子。对于受理范围内的问题,不论查实与否,均由纪检部门在网上公开回复两次,在发现举报时作出第一次回复,说明受理情况;待调查处理后,再作第二次回复,说明调查处理结果。通过公开回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江口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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