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建立“四个二”工作法破解巡察整改难题

时间:2018-08-17 09:29:13 点击:

为督促被巡察单位强化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万山区建立“四个二”工作法,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牢牢抓在手上,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推进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开好“两个会议”。进驻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迅速梳理汇总反馈意见,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进行当面反馈。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通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的形式进行。反馈会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

形成“两大报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时间和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逐条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形成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个人落实情况报告报区委巡察办备案。

落实“两项公开”。巡察整改工作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将审批后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以党内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可在区纪委、监委网站、万山网、被巡察单位门户网站挂稿公开,并将公开稿报送区委巡察办备案,通过此方式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监督。

抓牢“两次检查”。各巡察组及巡察办抽调专人组成临时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审查,针对整改方案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要求停止执行,并重新草拟方案。同时,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督查,针对有的单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情况,督促其再整改、再落实,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据了解,万山区共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和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88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88条,现已整改263条,占比91.32%。(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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