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积极做好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

时间:2018-08-28 15:28:28 点击:

为了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万山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落地生效。

问题线索定性分类准确。进驻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参考类和组织处理类的有关要求进行定性分析。区委巡察办对问题线索定性分类进行再核对后,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过审,提请书记办公会总把关,从而确保每个问题线索定性准确。

问题线索归类移交到位。对定性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项管辖权限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移交材料时应当填写《巡察材料移交清单》,由巡察组组长、移交经办人、移交接收人签字。《巡察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一份报巡察办备案,一份由接收人留存。移交材料包括问题线索来源、谈话情况摘录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巡察组不留存巡察材料。

问题线索销号办结给力。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移交问题线索没查清、没查全的不放过,对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不放过,对查核不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重新调查,以此杜绝随意、草率了结。对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的问题线索,予以组织处理、立案审查处分或移交司法,并报巡察办销号办结。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万山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共计61条,已办结61条,占比100%。其中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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