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联动配合机制

时间:2018-09-12 09:40:03 点击:

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增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水平,使巡察成果运用落地生根,万山区建立纪检机关与巡察机构就巡察移交问题联动配合机制。

移交问题线索沟通交流制度。巡察前,巡察组向区纪委办公室、案管室、信访室等科室了解被巡察对象的情况,借阅被巡察单位的党风廉政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等情况资料,各相关科室积极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相关问题线索和检举控告信息,并严格保密信息,帮助巡察组全面准确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确保带着问题去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制度。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后,区纪委案管室迅速将问题线索签发给承办人,承办人在收到受理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时,优先安排办理,对已经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优先纳入审批程序,迅速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并将调查结果依规报送。

移交问题线索迅速反馈制度。问题线索移交2个月内,承办人向区纪委案管室报送调查处理结果。3个月内区纪委案管室将梳理汇总的处置结果,经主管领导审阅后,形成书面材料按程序报送巡察办。如案件确需延时办理的,区纪委可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情况说明。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万山区委共向纪检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0件,均已启动优先调查程序。(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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