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0-29 17:11:26 点击:

今年以来,铜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作如下通报。

1.印江县新寨镇凤和村党支部书记周超违反廉洁纪律案。2017年8月,周超受新寨镇乐洋村贫困户张某某请托,为其成功申报易地扶贫搬迁提供帮助,之后,周超在印江县城代家寨向张某某索要感谢费22000元,收受张某某福贵牌香烟3条(折合人民币1500元)。2019年8月,周超受到党内严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3500元被责令退给张某某。

2.思南县杨家坳乡安家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安天能违纪案。2014年至2017年期间,安家沟村村民陈某权户全家常年外出务工,安天能从陈某权的父亲陈某昌处拿到陈某权的户口簿和“一折通”存折,以陈某权的名义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农村低保金共计23845元,其中2258元被扣缴陈某权户电费,安天能先后28次从陈某权户“一折通”存折中取出低保金210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2017年9月,安天能将“一折通”存折及剩余587元低保金返回陈某权。安天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安天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21000元被收缴。

3.思南县自然资源局下派关中坝街道息乐溪村驻村干部严肃违纪案。2019年1月21日,息乐溪村村主任助理刘某将近期收取的新农合参合资金55000元交给驻村干部严肃,委托其存到关中坝街道合作医疗指定账户上,严肃因个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未将该款存到指定账户而是用于个人支出,伪造一张55000元“思南农村商业银行单位现金1月21日存款业务凭证”交到关中坝街道合医办,直至2019年3月13日严肃才将55000元存到指定账户。2019年6月,严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万山区茶店街道办事处茶店村街上组党员群众刘昌银侵占群众利益案。2001年4月至2011年3月,刘昌银在任原县级铜仁市茶店镇茶店村街上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街上组麻油湾集体荒山果园10年节余租金216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先后6次到原县级铜仁市茶店镇政府领取铜大高速公路占用街上组集体土地补偿款67087.65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7月,刘昌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69247.65元被追缴。

5.碧江区坝黄镇环卫站工作人员杨政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案。2012年杨政华知晓碧江区工业和商贸局有“万户小老板工程”项目补助政策后,收集8户小老板资料找碧江区工业和商贸局黄某某申报,未获批。2013年杨政华又找到黄某某申报30户“万户小老板工程”补助资金,获批16户。在申报过程中,杨政华以委托他人做资料需费用为由,告知申报补助的个体工商户,补助金申报成功后需收取部分资金作申报资料费用。2014年12月,杨政华在市工信委领取16户“万户小老板工程”补助资金80000元,支付给16户小老板补助资金47000元,付给黄某某(另案处理)12000元外,剩余21000元被杨政华用于其个人开支。2019年9月,杨政华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33000元被收缴。

专项整治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述5起典型案例,说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这些行为的发生,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在其位、谋其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层层传导压力,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党员、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精准把握专项整治各项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推进、不折不扣落实,确保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专项整治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把抓好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上下贯通、整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抓,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 仁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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