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27 17:38:10 点击:

今年以来,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聚焦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微腐败”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松桃县平头镇下马岩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汉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时任下马岩村委会主任刘汉桥在管理贫困户姚某某“一折通”期间,先后20次取出姚某某户低保金、粮种补贴款、退耕还林补贴共计6万元,交给姚某某1.1万元,剩下4.9万元被刘汉桥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6月,刘汉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清退。

2.沿河县黄土镇大元村党支部书记杨兴跃违反群众纪律案。2011年,杨兴跃私自截留村民宋某某的社保卡,2014年8月至2018年6月,杨兴跃从该卡中取款2000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4年,杨兴跃代收村民杨某某等3人养老保险金共计300元未上缴,导致杨某某等人未能缴纳当年的养老金。2019年6月,杨兴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300元被清退。

3.德江县稳坪镇深溪村帮扶干部王浩松违反工作纪律案。2019年5月20日,德江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通报》,要求全县帮扶干部宣传好医疗保障扶贫政策,重点对县外就医转诊备案程序进行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0%的医疗保障扶贫优惠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7月26日,深溪村帮扶干部王浩松对县外就医转诊备案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贫困户黎某海之子黎某江县外就医未转诊备案,在县外住院花费2038.13元仅获补偿11.44元。2019年9月,王浩松受到警告处分。

4.碧江区灯塔街道办事处柑子冲村原村委会副主任余国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2016年,余国顺在任柑子冲村副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代发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擅自长期保管一名群众征地补偿款银行卡,从中取出10万余元用于其家庭开支,2019年5月得知相关部门在调查此事后才予退还。2019年11月,余国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印江县杨柳镇杨柳村春晖社长杨通武违反廉洁纪律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杨通武与村里其他4人牵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8年5月,因发展集体经济失败,获得保险公司理赔12万元。同年6月,杨通武与4人商议,以提高务工工资标准和虚报务工天数,将12万元中4.17万元私分,杨通武个人分得0.834万元。2019年9月,杨通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4.17万元被责令清退。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漠,他们侵吞的是群众资产,损害的是党委、政府形象,不容忽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真刀真枪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斗争,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痛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真抓实改,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政治监督重要任务,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力、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贪污侵吞、截留挪用等问题查处力度,严惩基层“微腐败”,狠刹不正之风,以实实在在专项整治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中共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 仁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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